

发布时间:2026/4/15 16:59:44 浏览: 次
一、出口退税报关单查询、下载、打印相关问题
1. 如何查询、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
答:请访问中国电子口岸(https://e.chinaport.gov.cn),在业务系统中选择“出口退税联网稽查”,在登录页面选择“卡介质登录”,使用电子口岸卡介质登录后,点击左侧“报关单查询下载”。
输入查询条件查到数据后,勾选需打印的报关单,点击报关单号上方的“批量预览/打印”按钮,可单票或批量打印,或点击打开该条数据,在“报关单表体详情”页面上方有“预览/打印”、“直接打印”按钮。
2. 录入报关单号查不到报关单数据,如何处理?
答:(1)请先核实报关单号录入是否正确、是否已结关,只有结关状态且结关次日后才能查到数据。(查询是否结关方法:通过“掌上单一窗口”APP或“掌上海关”APP中的“报关单状态查询”功能或者访问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官网-“公共查询”-“报关单状态”查询报关单状态。)如果已结关且长时间未查询到数据,请联系申报地海关处理。
(2)请确认是否为该报关单的境内收发货人。该系统只支持报关单的境内收发货人查询,其他单位无查询权限。
(3)如您有两个海关编码,请确认本企业使用的IC卡对应的海关编码与报关单申报时的海关编码一致,如不一致请使用法人卡登录点击右上角用户名,继续点击左侧“我的资质”找到“海关注册登记”,此处应显示2个海关十位编码,点击页面左上方的“编辑”,在对应的海关十位编码前面的圆圈内打钩,点“保存”,清空浏览器缓存后即可完成海关编码切换,再次登录查询报关单数据。
3. 如何下载、导出XML格式出口退税报关单?
答:请您访问中国电子口岸(https://e.chinaport.gov.cn),在业务系统中选择“出口退税联网稽查”。或访问中国电子口岸官网(https://www.chinaport.gov.cn),在推荐应用中选择“出口退税联网稽查”。或访问中国电子口岸官网(https://www.chinaport.gov.cn)-公共服务-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安全技术服务用户登录,在业务系统中选择“出口退税联网稽查”。使用卡介质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报关单查询下载”,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XML文件下载】按钮即可下载出口退税XML文件。
4. 报关单数据下载后是什么格式,为什么打开后是乱码?
答:您下载的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为XML格式,该文件仅用于导入税务局系统后便利您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数据内容已加密处理,不需要打开查看。
5. 报关单数据下载一次最多可以下载多少条数据?
答:使用“出口日期”查询下载条件时,查询区间最长不能超过30天,允许起止日期为同一天。
起止日期为同一天的,每次下载数量没有上限。
起止日期不是同一天的,每次下载的上限为1000条且下载文件不能超过8M。
若下载文件超过8M时将会提示“您下载的报关单数据量过大,请调整查询区间后再试!”,请您按系统提示操作。
6. 使用国税系统导入下载的XML数据时,出现“解析失败”、“格式错误”等问题,如何处理?
答:建议您在数据下载和导入时使用同一个电子口岸卡介质操作,若还有问题请联系税务局咨询解决。
二、税务局无退税数据
1. 办理出口退税时,地方税务局反馈没有查到报关单数据,如何处理?
答:请访问中国电子口岸(https://e.chinaport.gov.cn),在业务系统中选择“出口退税联网稽查”,在登录页面选择“卡介质登录”,使用电子口岸卡介质登录后,点击左侧“报关单查询下载”,根据报关单号查询报关单状态。
(1)如查询状态为“税务总局接收成功”,说明税务总局已收到该票退税数据,请您3个工作日后联系当地税务局办理相关业务。若超过3个工作日当地税务局仍然没有数据,请通过当地税务局联系税务总局排查处理,也可以尝试点击“重新发往税务总局”处理。
(2)如查询状态为“发送税务总局成功”,说明电子口岸已将您的退税数据成功发送至税务总局。若此状态或发送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可点击“重新发往税务总局”按钮向税务总局重发数据。
(3)如查询没有数据,请先核实报关单号是否正确、报关单是否结关。(查询方法:通过“掌上单一窗口”APP或“掌上海关”APP中的“报关单状态查询”功能或者访问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官网-“公共查询”-“报关单状态”查询报关单状态。)如未结关,请结关后36小时在电子口岸查询数据传输状态;如果已结关且长时间未查询到数据,请联系申报地海关处理。
三、报关单数据存在差异
1. 在电子口岸查到的报关单数据与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中查询到的数据不一样,如何处理?
答:(1)若报关单做过改单,请点击左侧“报关单查询下载”菜单,查看“数据传输状态”是否含“修改”字样,如果是“新增”说明海关重传数据未传输到电子口岸,海关完成改单后36小时方可查询;如果是“修改”,但数据仍然不正确,请联系申报地海关处理。
(2)若报关单未改单,请咨询申报海关数据不一样的原因,必要时可请关员进行专业重审,以便将该报关单的最新数据同步给电子口岸。如果涉及报关单币值、金额字段调整,请联系海关进行重新计税后再同步。
2. 在电子口岸查到的报关单数据是正确的,但是税务局查询到的数据却是错误的,如何处理?
答:(1)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报关单改单完成后,海关、电子口岸、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之间的数据传输需要一定的处理周期,建议您在海关完成改单5个工作日后再去税务局办理退税业务。
(2)若该报关单没有修改过,请您先联系当地税务局,由当地税务局联系税务总局核对数据下发情况。
(3)如果税务总局告知收到数据也是错的,可以使用电子口岸卡介质登录中国电子口岸(https://e.chinaport.gov.cn)-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点击左侧“报关单查询下载”,查到并勾选该票报关单,点击“重新发往税务总局”按钮向税务总局重发数据,重发3-5个工作日后再联系当地税务局查询。
3. 统计美元值汇总金额与申报日按汇率折算的美元价不相符,如何处理?
答:海关统计价格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海关所使用的汇率并非申报当日实时汇率,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以其他外币计价的,应当分别按照海关征税使用的中国人民银行折算价及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月公布的各种外币对美元的折算率,折算成人民币值和美元值进行统计。
海关征税适用的汇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该时点如逢法定节假日,则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各种外币对美元折算率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统计用各种外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
若还有疑问,建议您联系申报地海关咨询。